大连电厂2017年#3水冷壁喷涂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电厂
资金来源: 其它
华能大连电厂2017年#3水冷壁喷涂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7-AL-216
1、招标条件
欢迎国内具有相应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华能大连电厂2017年#3水冷壁喷涂工程
2.2招标范围:#3水冷壁喷涂
2.3项目地点:大连甘井子区大连湾新村883号华能大连电厂
2.4资金来源:自筹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服 务 期:1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规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登记的合法经营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本次项目的经营范围。
3.2企业业绩:投标人近3年(2014年1月1日--至今)具有3个350MW机组以上受热面高温纳米陶瓷常温喷涂业绩且施工总面积在2000平米及以上(业绩以所附合同的扫描件为准);具有600MW—1000MW机组以上业绩者优先。
3.3企业资质:投标人主体单位具有防腐保温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3.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其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项目;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3年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5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3.6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内未发生过重大施工安全及质量事故。
3.7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8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个标段投标。
3.10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3.13本项目工程不允许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7年6月22日9:00起至2017年6月30日16:00止
未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