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热电有限公司1号、2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竣工验收环境质量监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XZB2017-06-002/01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华能大庆热电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他
华能大庆热电有限公司1号、2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竣工验收环境质量监测招标公告
编号:ZXZB2017-06-002
华能大庆热电有限公司1号、2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竣工验收环境质量监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并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华能大庆热电有限公司地处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的经济开发区内。厂址西南距大庆市西站4.5km,南距滨洲铁路约3.3km,装机容量2×350MW。
1.2招标范围
投标方负责提供1号、2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竣工验收环境质量监测,按废水、废气、噪声和固废等分类,全面简要地说明监测因子、频次、断面或点位的布设情况,附示意图;采样、监测分析方法;验收监测的质量控制措施;详见技术规范。
1.3服务期限
见技术规范。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的生产商或供应商。
2.2有关确立投标单位法律地位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资格证书等。
2.3投标方在300MW机组及以上具有类似业绩,提供近三年业绩及合同复印件。
2.4投标商要具有承担本标的能力,投标方应提供质监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2.5商业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财务状况良好,诚信状况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6未发生过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7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2.8投标人不得与组织人有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9不属于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有腐败、欺诈行为等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2.10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2.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7年6月23日16:00起至2017年6月30日16:00止
未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