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 CJ-2017-8(1、2、3标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对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2017年第六批次集中采购项目进行应急谈判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相关内容:
(一)项目名称:
1标段采购批次编号:CJ-2017-8(1标段)
1标段采购代理机构招标编号:CEITCL-NM-ZCHW-170639
1标段项目名称:局职工餐厅设施维修改造物资(厨具)采购。
2标段采购批次编号:CJ-2017-8(2标段)
2标段项目名称:局部分变电站、局本部、文体中心安防系统维修配件采购。
3标段采购批次编号:CJ-2017-8(3标段)
3标段项目名称:局办公室购置空调采购。
(二)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三)工程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超高压供电局本部及所属变电站;
(四)本次采购内容:局职工餐厅设施维修改造物资(厨具);局部分变电站、局本部、文体中心安防系统维修配件,详见采购清单。
(五)拟投资额:1标段:114867.00元;2标段:354538.00元;3标段:48000.00元。
二、投标资格要求:
(一)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的能力。
(二)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
(四)供应商提供的销售业绩需要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参与1、3标段的供应商需提供销售合同原件3份及以上;参与2标段的供应商要求内蒙电网、南方电网或国家电网2014、2015、2016三年类似业绩销售合同原件3份及以上(核验原件)。
(五)取得采购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六)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生产许可证。
(七)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八)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同时,供应商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手段和能力,或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检测合格证明。
(九)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采购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为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为本(批)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投标的;
●对于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的;
●被责令停业的;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十)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供应商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或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本单位在出具之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情况,并在投标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具体封装要求详见应急谈判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3.7.5)。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或在查询函出具之日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响应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十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供应商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十二)更多资格要求,详见各标段附表。
(十三)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应急谈判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时间: 2017年6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报名不收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