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昆山市明亮路灯安装维修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为其拟采购的进发路、经一路变压器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具备资格条件的法人企业前来参加投标。
一、编号:KSXH2017-QZ-042号
二、招标内容:进发路、经一路变压器采购及安装
三、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通电交货。
四、投标人要求:
A、投标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B、投标单位应当具备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建设部颁发机电承包二级及以上的安装资质;
(2)投标人应具备供电部门颁发五级承装、承修、承试电力安装资质;
(3)项目经理要求机电安装专业建造师;
(4)投标单位提供的产品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性能,具备优质的售后服务能力;投标单位非苏州地区注册的投标单位参与投标的需在苏州地区有分公司(提供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和营业执照)负责售后服务工作,以保证长期服务。
C、报名时请各投标供应商提供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带至报名现场核查无误后方可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提供投标单位法人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在投标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需与投标当天参加的授权委托人一致,必须是投标单位在职职工,提供劳务合同及近三个月内的社保证明);
(3)提供具备“A、投标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的承诺书(原件)。
(4)提供“B、投标单位应当具备的特定条件”证明材料
D、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注:(1)、投标单位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问题,应保证采购单位免除且承担由于投标单位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所需的材料是否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单位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2)、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请各投标单位提供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且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方为有效,原件带到招标代理机构备审查后退还,以原件为准。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资格。
E、递交资格预审材料时间:即日起-2017年6月30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资格预审材料必须加盖单位印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