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沈阳市铁西军粮供应站委托,对蓄电池叉车采购(编号:LNTH2017171D)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
本项目招标内容具体要求详见“附件5.技术要求及指标”,供应商对招标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招标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本年度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一般纳税人资格证、税务登记证。
3.本项目供应商必须为所投设备的制造厂商或经制造厂商授权的代理商。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即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