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02021910SZ01WZ048-120540000007
|
黔北电厂对外供热改造(厂内部分)采购及施工
|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1000万元。
2. 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不得转包。
3.业绩要求:近10年内,投标人应在国内具有2台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安装或供热改造的类似业绩。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关合同复印件(包括封面、参数、签字页等)和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或验收合格证明复印件,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4.项目经理资格:推荐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有火电机组安装或供热改造的类似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的业绩,年龄不大于 55 周岁。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6.投标单位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7.投标单位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投标单位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单位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二)专项资格要求
1.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 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主管部门颁发的压力管道GC2级及以上资质,或GD1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