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2017年青冈县农村(撤并建制村)道路建设项目工程施工,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交发(2017)119号文件下达投资计划,经青冈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青发改(2017)10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青冈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车购税投资和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青冈县境内。
2.2建设规模:工程全长105.7公里,四级公路建设标准,路面宽度4.5米,20厘米水泥混凝土路面。
2.3计划工期:2017年 7月20日开工,2017年10月31日交工,总工期104个日历天。
2.4招标范围:路基、路面。
2.5划分标段:共划分4个标段,明细见下表:
标段 路段名称 建设里程 标段 路段名称 建设里程
A 民众村-兆林村 2.5 C 富家村-隆龙文路 1.2
民乐村-吉兴村 4.9 海丰村-腰王屯 5.3
五福村-东兴村 3.0 致富村-青兴公路 2.7
双幅村-夏家 2.3 牧场村-林家烧锅 5.4
朝阳村-六排三村 4.8 黑大公路-牧场 1.8
立新村-富家窝棚 4.7 向阳村-福民村 4.6
五排七村-常仁 1.7 爱国村-赵达 2.3
三排八村-四号路 2.7 长发村-柞岗治安村 1.5
合计 26.6 长山村-绥安公路 3.1
B 新望村-新发村 3.8 合计 27.9
卫星村-夏家 4.2 D 绥安公路-红光村 1.3
良种场-新丰村 3.7 文化村-杨家 5.1
四排四村-五排四村 4.1 光辉村-前管家 4.3
林场村-姜大千 2.6 同兴村-钱地房子 1.5
永丰村-土燕窝 3.5 何小怀-芦河村 5.6
同发村-同德村 2.6 群众村-南岗头村窝棚 2.5
良种场村-前进村 2.8 乐群村-柴家 3.6
合计 27.3 合计 23.9
2.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的质量验收规范要求交、竣工质量合格。
2.7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标准计算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各合同段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无不良业绩,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能够满足执行本工程要求的施工企业,均可提出申请。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公路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4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7年6月 23日至2017年6月27日,每日上午9时至11 时,下午14时至16 时 (法定假日不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