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四师财务局统一采购管理办公室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采取询价方式采购巡逻车,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采购方式:询价。
二、采购编号:SSTYCG-XJD-2017-034
三、采购内容:警用巡逻车2辆
四、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所报产品必须是经营范围内的产品,否则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以企业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为准)。
3、询价文件中其它需要提供的资格证明。
五、费用:
1、供应商自行承担其编制与递交报价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2、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收取询价文件费及成交(中标)服务费。
六、说明
1、参加报价的供应商提供的资质证明必须是真实有效,经核实如提供虚假资质材料,按无效报价处理。
2、所报产品如复制询价文件参数的,经核实、查询与实际不一致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七、报价
1、报价截止时间:2017年6月29日17: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