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上海交通大学教职工团体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项目
招标范围 全校教职工购买商业综合保险650元/人年,内容包括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保额10万)、团体重大疾病保险(保额15万)、疾病身故保险(保额6万)、附加团体住院医疗保险(赔付比例80%,保额3000元)、附加团体门诊医疗保险(赔付比例60%,免赔额200元,保额1500元);主要包括以上险种,但不仅限以上项目。
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相应的经营范围;
2)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保险公司或其授权的分支机构(保险公司及分支机构定义见《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09年第1号],下同)。同一公司以及其总公司(或集团公司)内只能有1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活动。
3)若委派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分支机构应当取得保险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4)投标人须在上海地区设有固定的服务机构。
5)本项目不接受保险经纪代理投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 √不接受
获取招标文件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二路258号9楼
招标公告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6月27日至2017年7月3日(工作日每天上午9:30-11:00,下午13:30-16:00时)。来报名前请先电话联系代理单位确认。
报名时须提供材料(逾期递交资料或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的,视作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l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l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l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如已办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则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以分支机构名义投标,还需提供保险公司的上述资料。
l 保监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l 保险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以分支机构名义参加投标的需提供);
l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盖公章、法人章或法人签字,原件一份)
l 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一份,查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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