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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教职工团体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项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28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上海交通大学教职工团体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项目招标范围全校教职工购买商业综合保险650元/人年,内容包括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项目名称 上海交通大学教职工团体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项目

招标范围 全校教职工购买商业综合保险650元/人年,内容包括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保额10万)、团体重大疾病保险(保额15万)、疾病身故保险(保额6万)、附加团体住院医疗保险(赔付比例80%,保额3000元)、附加团体门诊医疗保险(赔付比例60%,免赔额200元,保额1500元);主要包括以上险种,但不仅限以上项目。
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相应的经营范围;
2)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保险公司或其授权的分支机构(保险公司及分支机构定义见《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09年第1号],下同)。同一公司以及其总公司(或集团公司)内只能有1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活动。
3)若委派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分支机构应当取得保险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4)投标人须在上海地区设有固定的服务机构。
5)本项目不接受保险经纪代理投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 √不接受
获取招标文件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二路258号9楼
招标公告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6月27日至2017年7月3日(工作日每天上午9:30-11:00,下午13:30-16:00时)。来报名前请先电话联系代理单位确认。
报名时须提供材料(逾期递交资料或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的,视作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l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l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l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如已办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则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以分支机构名义投标,还需提供保险公司的上述资料。
l 保监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l 保险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以分支机构名义参加投标的需提供);
l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盖公章、法人章或法人签字,原件一份)
l 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一份,查验原件)
l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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