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师森林公-安局芳草湖、新湖派出所及芳草湖公益林管护
用房、防火物资储备库联建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第六师森林公-安局芳草湖、新湖派出所及芳草湖公益林管护用房、防火物资储备库联建项目已由第六师发改委、兵团林业局、第六师建设局以师发改发[2017]103号、兵林(公)发[2017]36号、师建发[2017]12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第六师森林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林业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第六师芳草湖农场
招标范围: 新建第六师森林公-安局芳草湖、新湖派出所及芳草湖公益林管护用房、防火物资储备库联建楼1栋,总建筑面积2135.06m2。
计划工期:138日历日(详见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金额:540万元
标段划分:本次工程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自主决定是否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以上资质要求的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投标申请,投标申请报名时间:2017年6月24日至 2017年6月30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13:00时,下午16:30时至19:30时(北京时间),在新疆五家渠市人民南路781号恒翔大厦2楼217室报名。
报名时投标申请人须提供的资料为: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进疆备案许可(疆外企业)、拟选派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中级及以上)、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证(C类)及岗位证、施工员岗位证、质检员岗位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原件(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或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包括资产负债表原件、损益表原件、现金流量表原件、利润表原件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原件。
业绩要求:需提供近三年(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承担过2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造价在350万以上、建筑面积在1300平方米以上、框架结构的建筑工程企业业绩,开标现场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未经招标和招商项目可不提供)、合同原件、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原件。(新转注建造师,如不能提供原件,需提供公证件或工程所在地住建局出具的业绩证明文件原件,格式见附表1)。
(投标人报名前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领取“投标企业拟派项目管理人员备案表”并将“投标企业拟派项目管理人员备案表”和“投标企业承诺书”按要求填报完整后方可报名。投标报名时将上述报名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并递交。)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都可在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 本项目不接受招标文件的邮寄。
6.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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