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曲阳县2017年贫困村道路亮化工程,已由曲阳县发展改革局(曲阳发改审字【2017】38号)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经由曲阳县发展改革局核准(核准文号:曲阳发改招核字【2017】20号)。建设资金来自涉农专项资金,招标人为曲阳县道路开发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曲阳县2017年贫困村道路亮化工程
2.1.2项目建设地点:曲阳县
2.1.3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曲阳县12个乡镇,62个贫困村的道路亮化工程,共计安装3486盏路灯。其中:一标段A包:1058盏,一标段B包:1046盏,二标段:1382盏。
2.1.4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
2.1.5投资金额:本项目施工总投资额为9066397元。
其中:本项目施工一标段A包:2752299元,一标段B包:2719919元,二标段:3594179元。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2.1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2.2.2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分三个标段进行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施工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2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有良好的财务制度及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3.4有本企业注册商标,并提供注册商标证书原件;
3.5具有“国际标准认证证书”;具有“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并至少提供两项原件;
3.6外省企业报名前须办理进冀注册备案登记手续;
3.7具有有效期内的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招标人只接受1家投标人报名投标;
3.9报名前,潜在投标人必须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jyzt.hebpr.cn),点击最顶端的“交易主体注册”完成注册,并携带提交上传证件的原件到就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审核,方可报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6日至2017年6月3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