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芳围“动漫FUN围”产业园装修改造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
招标公告
根据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项目编号:2016-440105-87-03-002322)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
广州摩托集团有限公司现对
草芳围“动漫FUN围”产业园装修改造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
草芳围“动漫FUN围”产业园装修改造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
二、招标单位:
广州摩托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伍工 联系电话:
020-83594561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龙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杨 联系电话:
020-82219363/15099962686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管电话:
020-28866213
三、建设地点:
广州市海珠区滨江街道南华东路草芳围2号北区(草芳围2、4、6号)。
四、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对草芳围2号北区进行整体改造,占地面积9064.9平方米,建筑面积19116.3平方米。第一期:以7层主楼作为园区核心区,建筑面积9283平方米,建成后用于动漫办公基地,打造动漫产业地标建筑;第二期:以其余厂房为园区配套,建筑面积9833.3平方米,建成成动漫街区,打造动漫文化休闲胜地。建设内容包括对原有建筑物外立面整饰改造、楼内修缮改造、室内装修、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消防给水、自动报警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本项目为非多种功能组合的建筑。(注:本项目的设计方案已由前期服务机构完成,并经业主同意确认,所以不再进行设计方案的评定。)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1、项目编号:
JG2017- 4943
2、标段划分:本工程只设1个标段。
3、招标内容:
(1)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中标后工程方案及初步设计深化、投资概算、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后续所有设计和现场服务工作);完成本项目施工工作: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工程保修以及项目移交等。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工作。
(2)根据招标人和改造需求书要求进行限额设计及施工。
(3)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管理,直至项目移交。
(4)本工程项目水、电、路、气、通讯等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
(5)红线内地上附着物清理和恢复。
(6)上述工作及设计费、施工工程费用等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4、项目总投资
2950万元,本次招标最高限价为
2655万元。其中:
1)施工费投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2606万元(其中:装修装饰工程
2188万元(占
83.96%),消防工程
418万元(占
16.04%)。)
2)设计费投标最高限价为
49万元(含增值税价)。
本工程最终结算以建设单位或其授权委托审核单位审定结果为准。
六、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七、公告发布、
招标文件的获取、接收投标文件、项目负责人签到及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17 年
6 月
29 日至
2017 年
7 月
21 日
10 时
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招标文件的获取
2.1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的同时,通过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发布电子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2.2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通过交易中心网站获取。
3、接收投标文件、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
2017年
7 月
21 日
09时
00分至
2017年
7 月
21 日
10 时
00 分。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7年
7 月
21 日
10 时
00 分。
5、开标时间:
2017年
7 月
24 日
8 时
45分。
6、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7、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八、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一时间和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
投标人办理投标登记时提供资料:填妥并盖公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http://www.dlztb.cn/)、广东建设报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八、其他:
1、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2、本项目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单方面解除合同。
十九、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二十、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半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二十一、《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招 标 人:广州摩托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龙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7年 6 月 28日
附件一: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可参考此格式)
(施工方单位名称、设计方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施工方单位名称)为联合体主办方。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① (施工方单位名称):主要负责本工程的施工、及主办和组织协调工作。
② (设计方单位名称):主要负责本工程的设计。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其他说明: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主办方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八、本公司如投标时选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中标后将使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若不遵守承诺,自愿按不履行合同约定处理。
九、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十、我单位承诺不存在下列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3)为本的监理人;
(4)为本的代建人;
(5)为本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0)与本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1)与本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2)与本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人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