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高新港外聘安保,主要负责门卫、巡逻、守护、安全检查、治安、车辆管理等各类安保服务。要求白班不少于9人(含9人),中班、夜班不少于10人(含10人)。具体岗位安排如下:
序号 值班点
1 高新港1号门
2 高新港2号门
3 服务中心(监控室)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方需具有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若保安服务公司为跨省企业,需提供苏州市公-安局备案资料。
3、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无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或者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等不良记录。
4、保安员满足《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并且无第十七条规定的情形。
5、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保安服务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
6、投标人须具有公-安部门要求的保安服务岗位标准装备配备。
7、业绩:近3年类似业绩(2014年7月至今),以提供合同复印件为准。
8、投标人满足《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