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宿舍区保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无须提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按本招标公告的规定获取招标文件。
*注:以上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满足,否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
2017 年 7 月 7 日起至 2017 年 7 月 14 日止,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