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青岛新机场工程项目已由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管理局以民航华东函〔2015〕51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入、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青岛新机场工程项目飞行区、货运区弱电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承包单位。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新建机场位于青岛市西北,胶州市胶东街道办事处辖区内,近期征地约15.68平方公里,航站楼建筑面积约47.8万平方米,飞行区等级4F,建设2条3600米长的远距跑道,满足2025年旅客吞吐量3500万人次需要。
2.2 计划工期:2017年7月~2018年11月(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通知为准)。
2.3 标段划分:青岛新机场工程项目飞行区、货运区弱电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飞行区信息弱电系统工程包括:飞行区围界安全防范系统、机坪监控系统、围界及通道口弱电工程、净空分析和管理系统、鸟情查询与防范系统、电子巡查系统、飞行区综合管廊弱电工程、飞行区货运路通道弱电系统等。
货运区信息弱电系统工程包括:货运信息管理系统、有线电视系统、机房环境监控系统、视频会议系统、运控中心系统、综合布线系统、监控系统、门禁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时钟系统、网络系统、通信管网工程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信誉要求:近三年(2014年~2016年)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3.3 项目经理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民航机场工程或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本单位员工,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施工项目经理。
3.4 技术负责人资格:为本单位员工,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技术负责人。
3.5 近3年(2014年-2016年)公司财务状况良好,三年累计无亏损。
3.6 近3年(2014年-2016年)没有在施工合同履约方面被法院或仲裁委裁决需承担赔偿责任的诉讼或仲裁案件(有无均需以书面形式说明)。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申请人,都不得在同一中同时投标。
3.9 投标时应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出具日期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
4.投标报名
4.1 报名时间:2017年6月29日至2017年7月3日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6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