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 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和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拨款和企业自筹。受招标人的委托,对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欢迎有意向且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本概况如下:
2.1.1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
2.1.2建设地点为:乌鲁木齐市。
2.1.3建设规模为: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起点为安古北路站,终点为东方嘉园站,线路全长18.0km,设车站15座,其中高架车站6座,地下车站9座。高架线路全长7.1km,地下线路10.9km。平均站间距1.092km,最大站间距2370m,为古牧地城际站至清扬路站,最小站间距为740m,为区人民医院站至文化路站。共设4座换乘车站,分别为安宁渠站(与1号线换乘)、纬三路站(与3号线换乘)、区人民医院站(与8号线换乘)、东山路口站(与5号线换乘)。6号线一期工程设车辆基地一座,位于古牧地城际站与清扬路站之间。新建东华北路主变(6号线与5 号线共用)。控制中心共享全网控制中心。
2.1.4计划服务周期:
总工作周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本项目运营交接之日止;
总体方案设计: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2017年7月20日;
初步设计(含招标设计):2017年7月21日至2017年10月27日;
施工图设计:2017年10月28日至2019年12月31日;
施工配合:自项目开工之日起,至本项目运营交接之日止。
2.2本项目招标范围:
2.2.1设计11合同段招标范围为主变电站的可研及设计(含廊道),包括并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招标设计,设备、材料采购用户需求书)、设备招标配合、施工图设计、设计联络、施工配合、系统(联合)调试、工程竣工验收、移交配合、尾工及结算等各阶段相关工作等。
2.2.2设计12合同段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的系统设计,包括并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招标设计,设备、材料采购用户需求书)、设备招标配合、施工图设计、设计联络、施工配合、系统(联合)调试、工程竣工验收、移交配合、尾工及结算等各阶段相关工作等。
2.3合同段划分:
本项目设计11-12合同段划分为如下,最终内容应以招标文件为准:
11合同段:东华北路主变(含廊道)的可研及设计。
12合同段:全线的安防系统设计。含东华北路主变。不含5号线东山路口站、8号线区人民医院站、3号线纬三路站和1号线安宁渠站。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资质条件: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证书,且合格、有效:
11合同段: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含)以上资质和送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含)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12合同段: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4.招标文件获取
投标人于2017年6月28日至2017年7月20日10时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