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遂川县左安镇人民政府、遂川县汤湖镇人民政府 委托,经遂川县政府采购管理机构批准,对 遂川县左安镇鹤坑村、桃源村道路工程;遂川县汤湖镇良洞村、玕山村道路工程设计 项目实行国内竞争性谈判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 招标编号:谷正吉采(遂川)字[2017]27号
2 、 招标内容: 遂川县左安镇鹤坑村、桃源村道路工程;遂川县汤湖镇良洞村、玕山村道路工程设计 项目(详见标书)
3 、 采购预算:本项目最高限价为68.16万元,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
5 、所有谈判文件应于 2017 年7月6日15:00时 (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谈判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
6 、 谈判时间:北京时间 2017 年7月6日15:00时 整。
7 、 谈判地点:江西省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华影时代广场五楼)
8 、 经采购人确认,合格供应商(投标方)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所投货
物(开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2)同时具备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
工程)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开标时提供 资质证书 原件) ;
(3) 拟担任本项目的负责人必须是 路桥高级工程师 (开标时提供职称 证书 原件) ;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开标时提供财务报表(上一
年度或近12个月内任1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或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原件];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开标时提供书面承诺函原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开标时提供开标前12个月内任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文件原件(缴税凭证或证明)和开标前12个月内任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原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当地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缴纳明细或投标人社保登记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开标时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 、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开始谈判时间: 2017 年7月6日15:00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