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神龙能源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焦炉烟气脱硫脱硝及余热回收一体化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2017-06-30
招标编号:SD-Z00-ET-2017-006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山西神龙能源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受山西神龙能源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山西神龙能源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焦炉烟气脱硫脱硝及余热回收一体化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山西神龙能源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焦炉烟气脱硫脱硝及余热回收一体化项目EPC总承包
2、招标编号:SD-Z00-ET-2017-006
3、建设地点: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修文工业园山西神龙能源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焦化厂焦炉烟囱现场
4、项目概况:对山西神龙能源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焦炉加热过程中所产生的烟道废气进行综合治理。采用EPC总承包,即对焦炉烟气脱硫脱硝及余热回收进行整体设计,整体预算,并对脱硝、脱硫、余热回收三部分内容分别列出投资明细,明确各部分建设投资。建议脱硝采用中低温SCR催化法;余热回收采用组合式热管及径向热管技术;脱硫优先采用湿法。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招标内容、招标范围及招标要求:
1、招标内容及范围:焦炉烟气脱硫脱硝及余热回收一体化项目EPC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该装置界区内的设计、采购、土建、安装、调试、试运行、性能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等交钥匙工程(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2、建设工期:2017年9月30日前完成试车,并具备运行条件。
3、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以及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甲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同时具备环保工程施工二级总承包及以上资质;
1.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执业资格或相关行业、专业的国家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在投标人单位执业,具有承担过类似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经理或EPC总承包设计项目负责人的经历,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或在设计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
1.4、投标人近5年内在国内须具有单套装置处理能力100000 Nm3/h 及以上焦炉烟气(或火电行业)脱硝脱硫项目的EPC总承包业绩;
1.5、投标人在全国市场主体(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得存在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吊销(撤销、注销、收缴)相应资质(许可、认证)类证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在处罚期限内,或存在其他影响投标及履约能力的情形;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中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以及针对本项目拟配备的项目经理近5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1.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主体必须是具有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甲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的单位;联合体的家数只能有两家。
时间:2017年6月30日至2017年7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
未曾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