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丰区新丰镇裕南农民公园绿化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 现决定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工程概况
2.1 工程地点:大丰区新丰镇裕南农民公园
2.2 工期要求: 90日历天
2.3 质量要求: 相关工程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5 工程规模:约224万元
2.6招标内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3、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3.1 申请人资格条件要求:投标人需是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需涉及绿化。
3.2 申请人业绩要求:投标人需具有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绿化工程施工业绩。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
4、请申请人于2017年6月29日至2017年7月3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6:00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