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南京市分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邮区中心局生活楼职工餐厅厨房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项目招标范围为邮区中心局生活楼职工餐厅厨房设备。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其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3.2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商,企业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有招标人所需设备生产资格的企业,不接受代理商投标。须具有有效的《江苏省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许可证》且符合上岗证人员不少于五名、江苏燃管处颁发的《燃气器具目录》在编企业及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燃气灶具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废旧厨具(燃气设备、排烟系统、高空施工拆除)拆除搬运经验。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近三年内的财务报表。
3.4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投标人在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
3.5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6 提供投标设备制造商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3.7提供制造商通过ISO9001和ISO14001的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8提供投标人业绩清单(包括项目名称、设备名称及型号规格、合同签订日期、用户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地址等)。提供近(2014年5月1日-至今)同类项目的业绩证明文件3份(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合同额30万元以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投标报名
4.1 请投标人于2017 年 6月30日至2017 年 7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