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武夷山市崇安街道城西村、黄墩村、崩埂村生产道路硬化工程 以 武夷山市库区移民局文件武移〔2017〕19、20、21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武夷山市库区移民局 , 建设资金来源 移民资金 ,招标人为 武夷山市人民政府崇安街道办事处 ,委托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武夷山市城西村、黄墩村、崩埂村 ;
2.2. 工程建设规模: 工程造价约124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城西村路基挖(填)土石方约2700立方米,硬化路面约4200平方米;黄墩村硬化路面约5240平方米;崩埂村硬化路面约3300平方米, 具体以 工程量清单 为准, 施工图纸为 依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工程控制价1245707元(其中城西村459693元、黄墩村490094元、崩埂村295920元) ;发包价: 1151841元 。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 80 个日历天(其中城西村80天、黄墩村和崩埂村均为60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6.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7. 标段划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 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根据南建筑〔2016〕10号文规定,投标人必须为南平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市政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投标人本公司员工;(项目经理为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按<<关于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中项目负责人有关事项通知 闽建筑函="闽建筑函" 号="号" 规定="规定" />
3.3. 本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8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 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7. 本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 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07 月 09 日至 2017 年 07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