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洛阳市吉利区财政局的委托,就洛阳市吉利区城市基础设施PPP咨询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磋商项目名称及编号:洛阳市吉利区城市基础设施PPP咨询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YXLY-2017-035号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吉政采[2017]022号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财政资金,预算控制金额为19万元。
四、项目简要说明:洛阳市吉利区城市基础设施PPP咨询服务项目,包含但不限于:编制PPP项目物有所值评价(包括定性和定量)报告;编制PPP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起草PPP项目合同文件;起草资格预审文件、采购文件;参与谈判、签署PPP合同文件等其它相关内容。工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
五、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监狱)企业。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的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在中国境内具有PPP项目咨询能力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供应商;
2、供应商自2014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过一项基础设施领域或公用事业领域或公共产品领域或公共服务领域的PPP模式咨询服务业绩;
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或从检察机关开通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下载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该《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不退还;
4、依据《财政部通知要求加强政采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财库【2016】125号)文件精神,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5、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七、竞争性磋商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5日至2017年7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