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卷烟厂工作任务承包——生产服务经批准实施,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择合格的投标人,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申请。
2 .项目概况
2.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大理卷烟厂工作任务承包——生产服务,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招标人要求”。
2.2 项目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十二个标包。现只对第三标包、四标包、五标包、七标包、九标包、十标包、十二标包进行招标。
第三标包:凤仪库2/3初烤烟装卸工作任务;第四标包:凤仪库1/3初烤烟装卸工作任务、新向阳库55-60#幢片烟装卸协助、卷烟生产原料供应工作任务;第五标包:烤烟工业分级装卸、搬运工作任务;第七标包:初烟分级收储管理、复烤供料、斜阳库原料装卸及新向阳库50-54#幢片烟装卸工作任务;第九标包:烟用物资装卸及辅料高架库配盘工作任务;第十标包:废旧物资回收、涉烟废弃物毁形处理、除尘房工作任务;第十二标包:零星工作任务。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标包进行投报,可以同时中取多个标包。
2.7质量要求:项目实施过程中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熟悉并执行招标人的规章制度,按时完成招标人布置的任务,并保证大理卷烟厂生产服务项目能正常开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持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已登记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须提供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当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或专业技术能力。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和财务亏损状况。
3.4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时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3.5非本地投标人在中标后,须在提供服务前在招标人所在地应设立常驻服务机构。
备注: 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投标。
3.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7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7 年 7 月5日至2017年 7 月11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分;下午14:00时至17:30分(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