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2017年龙井市智新镇农村公路工程已由上级批准建设,招标编号:JLZCJT2017-61,项目业主暨招标人为龙井市公路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补资金及项目法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施工招标为龙井市智新镇农村公路,全长12.7公里,施工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即01标段。主要工程内容为:路基、路面及桥涵工程。详情如下:
序
号 项目名称 里程(公里) 工程内容
1 智新镇至城南旧路改造工程 4.035 路基、路面及桥涵工程
2 智新镇明东村长财屯生产路 1.759 路基、路面及桥涵工程
3 智新镇明东村新东屯生产路 0.737 路基、路面及桥涵工程
4 智新镇明东村明南屯生产路 1.253 路基、路面及桥涵工程
5 智新二队至智新九队生产路 1.771 路基、路面及桥涵工程
6 智新镇明东村大龙洞屯生产路 3.145 路基、路面及桥涵工程
合计 12.7
施工预计工期:2017年8月10日-2017年10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近五年内累计完成过至少5公里四级及以上路面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分包。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附在投标文件中。对经查询后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包括单位或者个人),将不能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7日至2017年7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