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灵璧县金鸡产业扶贫计划青年鸡一、二、三区附属工程施工已由灵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璧县共济扶贫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扶贫和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建设地点:灵璧县。
2.2 工程规模:青年鸡区围墙内除鸡舍外所有工程:发电机房三栋、解剖室三栋、综合用房三栋、蓄水池设备间一栋及室外附属工程,投资额约890万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3 计划工期:9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5 本次招标不分标段。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必须提供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3.2 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含中标待建)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投标企业承诺)。
3.3 投标人近3年(近3年指2014年7月以来)没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应提交有效的其注册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3.4 省外投标企业须进皖登记(提供在安徽省工程建设信息网进皖企业查询情况打印加盖公章)。
3.5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和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投标人企业所在地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人2016年5月以来为其连续缴纳一年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可以为同一人。
3.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7月7日至2017年7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