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芦淞区大京风景名胜区湖面保洁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 株洲市芦淞区大京风景名胜区湖面保洁服务项目招标
2、采购计划编号: HNPJ-ZZ-1658
1 株洲市芦淞区大京风景名胜区湖面保洁服务项目招标 一年 359640元
技术 服务 合同条款
1 株洲市芦淞区大京风景名胜区湖面保洁服务项目招标 本次服务范围为芦淞区大京风景名胜区的湖面及周边可视范围保洁服务,包括湖面垃圾打捞、岸边垃圾清理和保洁、以及所有垃圾的清运工作。湖面面积约为3600亩。 1.服务标准
( 1)水面采取定期打捞和突发性打捞的方法,每月整个湖面进行一次打捞,每半月沿湖岸进行一次打捞,确保水面无漂浮垃圾。遇暴雨、洪水等突发自然现象,在保障作业安全的前提下,对漂浮垃圾进行打捞,直至水面无漂浮垃圾。
( 2)湖岸采取日常保洁和突发性保洁的方法,每周对湖岸进行一遍常规保洁,清理湖岸各种垃圾,重点清理塑料等白色垃圾。遇突发保洁情况,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理。
( 3)所有垃圾集中收集存放,由成交人负责将垃圾运输至垃圾中转站后,送至垃圾焚烧站进行资源化处理。
( 4)所有垃圾严禁抛洒入湖、焚烧或就地掩埋等。
2.服务人员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配备服务人员不少于 5人(含管理人员),所有服务人员的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问题由成交单位负责。
成交单位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员工购买各项保险。
3.设备设施
本项目服务所需相关设施及船只等由成交人自行负责,行业有规定的须获得行业主管部门许可方可进行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