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海阳市实验中学宿舍楼、食堂及风雨操场工程监理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阳市教育体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海阳市实验中学宿舍楼、食堂及风雨操场工程监理,建设地点位于海阳市龙山街北延路段东、海园路北;建筑总面积约8166.2㎡,其中宿舍楼4层,建筑面积4045.48㎡,食堂及风雨操场2层,建筑面积4120.72㎡;计划投资约1640万元。招标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及保修全过程监理。按一个标段进行监理招标。
计划工期:自接到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起270日历天竣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
3.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3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且未承担其它在建项目监理工作;
3.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7日至2017年7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