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南宁综合保税区金良路(银海大道~平乐大道)和经一路(30号路~华安路)等2条供水管道工程 已由 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以 高新审企复【2016】27 号 批准建设, 招标人 为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报建编号: 12170055
项目编号:CJAG2017218G
建设地点: 南宁综合保税区金良路(银海大道~平乐大道)、经一路(30号路~华安路)
建设规模: 新建南宁综合保税区金良路(银海大道~平乐大道)和经一路(30号路~华安路)等2条供水管道工程。金良路(银海大道~平乐大道)敷设DN600给水管道总长约4151m,其中DN600主管长2795m,DN600过路支管长144m,DN500过路支管长123m,DN400过路支管长1089m;经一路(30号路~华安路)敷设DN500给水管道总长约2041m,其中DN500主管长1684m,DN300过路支管长357m。
合同估算价: 510.000000万元
要求工期: 120 日 历天【备注: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广西壮族自治 区实施细则9.11.1条规定,原则上房屋建筑工程不应低于国家定额工 期的80%;超过的,必须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增 加费措施项目清单。】
招标范围: 新建南宁综合保税区金良路(银海大道~平乐大道)和经一路(30号路~华安路)等2条供水管道工程施工,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 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 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 ﹝2014﹞25号)规定,已办理广西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 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 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因诚信行为导致广西建筑市场 诚信卡已被锁定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 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 列要求:
3.3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3.4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将查询结果截图如实报告评标委员会)。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7月6日 至 2017年7月12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