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主品牌乘用车新增20万辆/年(新能源汽车)产能扩建项目冲压车间施工总承包
发布日期:2017-07-1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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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项目名称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主品牌乘用车新增20万辆/年(新能源汽车)产能扩建项目冲压车间施工总承包 批复文号粤发改产
项目名称 |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主品牌乘用车新增20万辆/年(新能源汽车)产能扩建项目冲压车间施工总承包 |
批复文号 |
粤发改产业函[2017]1989号 |
批复单位 |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招标人 |
广州汽车集团乘用车有限公司 |
项目所在地区 |
广州市 |
项目资金来源 |
国有投资 |
招标类型 |
施工 |
公告内容 |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主品牌乘用车新增20万辆/年(新能源汽车)产能扩建项目冲压车间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 标 单 位:广州汽车集团乘用车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市南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日 期:2017年7月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主品牌乘用车新增20万辆/年(新能源汽车)产能扩建项目冲压车间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粤发改产业函[2017]1989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汽车集团乘用车有限公司现对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主品牌乘用车新增20万辆/年(新能源汽车)产能扩建项目冲压车间施工总承包施工进行施工专业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主品牌乘用车新增20万辆/年(新能源汽车)产能扩建项目冲压车间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汽车集团乘用车有限公司
联系人:丁工 联系电话:13527744296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南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工 联系电话:020-87576487、18929534884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84892221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金山大道
四、项目概况:冲压车间占地面积约21411.8平方米,建筑面积约为21784.4平方米,最大跨度为36米,单层门式钢架结构。施工内容包括:土建工程、钢结构、基坑支护、室内外装修工程、防雷工程、给排水、电气、暖通、动力、管道、机电设备安装、消防、白蚁防治、屋面防水等工程,不包括信息技术。具体工程量以施工蓝图和技术规格书为准,工程量清单仅供参考。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项目编号】JG2017-5353
【招标内容】投标人按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招标澄清文件、招标图纸、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完成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主品牌乘用车新增20万辆/年(新能源汽车)产能扩建项目冲压车间施工总承包施工招标图纸包含内容(具体工程量以施工蓝图和技术规格书为准,工程量清单仅供参考)。
【规模】冲压车间占地面积约21411.8平方米,建筑面积约为21784.4平方米,最大跨度为36米,单层门式钢架结构。施工内容包括:土建工程、钢结构、基坑支护、室内外装修工程、防雷工程、给排水、电气、暖通、动力、管道、机电设备安装、消防、白蚁防治、屋面防水等工程,不包括信息技术。具体工程量以施工蓝图和技术规格书为准,工程量清单仅供参考。
【招标控制价】:146460903.13 元
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的,应分别明确各专业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的专业组成费用。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17年7月11日至2017年7月31日11 时 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7年7月11日0时00分,截止时间:2017年7月31日11 时 00分。
2.开标时间:2017年8月1日11时00分。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登录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2)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电子评标系统。如果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 投标担保及投标报名费:
(1)投标担保 20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2)投标报名费为100元/标段,报名费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电子化资格审查。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5、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6、投标人自2014年 1月 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 跨度大于等于24米的建筑工程)。
注:1、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未纳入《广州市城乡和建设委员会关于完善企业业绩信息登记的通知》(穗建筑[2016]776号)中“入库范围”的除外)。
2、适用于施工总承包项目: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3、技术指标(具体要求在招标公告中明确)需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业绩上传件中反映。
4、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适用于施工总承包项目)。
5、 库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7、投标人已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在广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0、 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
注:(1)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2)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2至6项(除第5点需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外)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N+2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N+2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五、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财政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等项目按《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等工程施工招标阶段造价控制指标及措施的通知》(穗建筑【2014】240号)执行。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汽车集团乘用车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13527744296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金山大道
十七、本公告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和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民营经济报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八、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0-008-2.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十九、本项目为电子评标,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纸质文件,投标人将被要求
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此,投标人应当使用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投标人可以到上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立的办理点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已经办理过电子签名证书的可携带电子签名证书到上述办理点增加电子签章。)
编制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
二十、投标人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下载招标图纸。
二十一、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ink3'> |
相关附件 | 招标公告(标办确认版本).doc |
发布人 |
南悦 |
发布日期 |
2017-0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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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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