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丰(顺)(五)华高速公路丰顺至五华段电力
管线迁改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第二次)
1. 招标条件
大(埔)丰(顺)(五)华高速公路丰顺至五华段(下称本项目)已列入广东省基本建设项目计划,省发改委以粤发改交通函﹝2016﹞5623号文核准了本项目。项目业主为广东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入的资本金及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为政府投入40%,银行贷款60%。现对本项目电力管线迁改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广东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评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大(埔)丰(顺)(五)华高速公路丰顺至五华段,位于广东省梅州市,起于丰顺县北斗镇(接汕梅高速公路),向西经丰顺县汤坑镇、汤西镇、八乡山镇、五华县郭田镇、河东镇,止于五华县横陂镇(接兴汕高速公路兴宁至五华段)。本项目全长约40.1公里,互通立交5处,服务区1处,停车区1处。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管线拆迁勘察设计工作量:500 KV嘉榕甲乙线#133迁改工程、220 KV畲顺、畲棉乙线#54迁改工程、220 KV琴顺线#73-#78迁改工程、220 KV琴顺线#44-#46迁改工程、110 KV江桂线#35-#38迁改工程、35 KV水桂线#39-#40迁改工程及42处10 KV以下(含10KV)路线改迁工程处;上述工作量为招标人的暂估工作量,中标人应复核补充完善电力管线迁改数量,确保管线迁改类型、位置、权属单位以及数量准确。
2.3 标段划分及工作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为项目所有需迁改的500KV 以下(含500KV )电力管线的勘察设计,共分1个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勘察、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施工招标清单及限价编制)、现场技术服务和竣工图编制、设计配合结算及总结算报告编制、电子化移交、竣工线路复测及电力部门要求的相关工作。
计划工期:10Kv(含10Kv)以下,工期30日;10Kv以上,工期45日。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起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设计甲级或以上资质。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资信备案或广东电网公司办理电网建设工程诚信备案登记。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多家子公司(解释下同),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4投标人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CA证书,无CA证书的资格投标将不予受理。CA证书的办理详情参见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n)服务指南栏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12日至2017年7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设计资质证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以下同)及《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注释:该申请表一式二份)等上述一套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4.2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现金),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本次招标,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31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应的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交易中心大厅公告)。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在报名期间,某标段报名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招标人依法有权:(1)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或(2)依法重新招标。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