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国电大渡河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
1.2.8 投标人须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运行维护期。
1.2.9资质及业绩必须满足下表的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业绩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序号 分包名称 投标人资质及业绩、人员要求
1 大渡河猴子岩水电站供水系统运维劳务服务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近5年(2012年~2016年)年具有承担过净水总规模为1000m3/h及以上供水系统运行维护业绩,且承担过总装机容量30万kW及以上水电站供水系统运维业绩,运维时间不少于1年。
4、拟任项目负责人应担任过1年及以上供水项目生产管理经验负责人或副经理工作经历。
5、近3年(2014年-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
1.2.10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 招标范围为猴子岩水电站施工期供水系统(含补充供水系统,下同)运行维护相关劳务服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的有关规定。
1.5 潜在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1.6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7月11日 09:00整到 2017年07月17日 16:00整(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