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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尔克哈什哈至南湖乡(蒙甘界)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12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额尔克哈什哈至南湖乡(蒙甘界)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额尔克哈什哈至南湖乡(蒙甘界)公路工程 已由内交发[2017]279

额尔克哈什哈至南湖乡(蒙甘界)公路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额尔克哈什哈至南湖乡(蒙甘界)公路工程 已由内交发[2017]279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阿拉善左旗交通运输局以阿左交发[2017]361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阿拉善左旗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阿拉善左旗通乡通村道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招标代理为阶梯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额尔克哈什哈至南湖乡(蒙甘界)公路

     额尔克哈什哈至南湖乡(蒙甘界)公路,起点与S315线通古勒格淖尔至额尔克哈什哈公路K171+900相交,终点接甘肃省治沙路,路线全长25.283公里。按照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路基宽8.5米,路面宽7.0米,2×3.5米行车道+2×0.75米土路肩,路面类型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Ⅱ级。

2.2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8月5日,完工日期:2017年11月15日。服务期共 27.3个月(含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工程设置一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招标范围为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防护及排水、交通安全设施、环保及安全生产等的施工监理。

标段划分情况详见下表:

监理标段

施工标段

工程名称

里程(km)

工程内容

ZJ-1

SG-1

额尔克哈什哈至南湖乡(蒙甘界)公路

25.283

路基、路面、桥涵、排水防护路线交叉、

交通安全设施、环保及安全生产等工程的施工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

①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②近5年(2012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2项三级及以上公路项目的监理任务。

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4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5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最高人民检察-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总监理工程师近10年内(对于成立时间不足10年的投标单位,查询开始日期可以是公司成立日期,但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工程师查询期限必须满足10年,可分别进行查询)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需附投标人注册地省内检察机关或阿拉善盟境内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4.评标办法

本项目监理标段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5、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的获取

5.1 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网上交易平台发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

5.2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时间内登陆“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alsggzyjy.cn)”,通过CA数字证书进入“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报名。未在该系统注册及办理 CA数字证书的企业请根据阿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办理建设工程网上交易信息化平台CA数字证书有关事宜的通知》 进行办理, 办理成功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网站(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指南)。

注册及办理CA数字证书问题请咨询: 技术支持电

5.3通过上述报名成功的投标人,方可在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中自行下载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招标图纸)。

5.4投标人自网上报名日起,应随时登陆“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查看答疑补遗”栏目下查看招标人关于本次招标相关补遗书及通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投标人应于开标当日在规定时间内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现场。同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与纸质版一致的电子版(PDF格式)投标文件上传至“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投标函相关信息录入到“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函信息录入”中;在“项目管理机构”中选择委托代理人,并在企业信息中完善委托代理人相关信息(包括身份证信息、标准一寸照片等),选择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与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书中委托代理人一致;最后须在“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完成确认投标。

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完成投标的,视为无效投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必须与“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项目管理机构”中选择的委托代理人一致)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时采用电子签到(即身份证审验设备读取身份信息),开标现场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若授权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到并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不满足6.3款递交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5递交文件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需提交人民币:12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形式)。

7.2采用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流程及要求如下:网上报名成功后,在“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保证金缴纳通知”栏目下获取投标保证金收款子账号,并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向保证金子账户中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递交后可通过交易平台“保证金缴纳情况”自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详见“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其他现金缴纳方式视为无效保证金。严禁投标人采用EFT支付系统(电子金融结算系统,即电子支付又称电子资金转账系统)的方式交纳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网上报名系统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8、操作系统及浏览器使用说明

操作系统建议使用Win7(32位、64位);浏览器建议使用IE8或IE9版本,其它操作系统与浏览器可能会影响您正常参与网上交易活动,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n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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