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中心城区污水处理系统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
招标公告
1.1 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
1.1.2 工程位置:
增城区石滩镇江龙工业区内增城区中心城区污水处理系统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
1.1.3 设计范围:
包括在经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基础上,进行项目的详细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品牌选取、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以及工程量清单编制等工作。
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和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以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包括污泥减量处理部分),投标文件中应包括勘察方案、达到国家规定深度的设计方案(建筑及工艺设计方案)及设计概算、设备及材料采购方案及施工组织设计(以下统称“投标设计文件”)。中标后,中标承包人进行详细勘察,并对投标设计方案进行优化和完善后,编制初步设计及初步设计概算报审稿,并交由发包人提交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评审。中标承包人依据经批准的初步设计(含概算)完成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编制的工作,并将图纸送发包人委托的具有资质的审核单位对施工图进行审查,预算由发包人提交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评审。
1.1.4 专业内容: □
道路工程、□
桥梁工程、□
城市隧道工程、■
排水工程、
■
给水工程、□
照明工程、□
公共交通工程、
□
城镇燃气工程、□
热力工程、■
其他工程。
1.1.5 项目批准文件:
增发改函〔2017〕469号、增发改投[2016]498号。
1.1.6 资金来源:
区财政资金。
1.1.7 建设规模:
中心城区污水处理系统工程包括新建污水厂一座、新建污水转输泵站(含初雨处理)两座、新建污水管道三部分工程内容。其中: (1) 厂区新建工程:一期建设规模 15 万 m3/d。(2) 污水转输泵站工程包括新建荔城污水泵站一座,其中土建按 25 万m3/d 设计并一次建成,设备按 10 万 m3/d 设计及购置安装,泵站内同时预留6万 m3/d 初雨处理用地;改建麻车污水泵站一座,规模 8 万m3/d,泵站内同时预留 1 万 m3/d 初雨处理用地。(3) 拟建 DN500-DN2400 污水管总长 26.21km;其中过江沉管段总长1.46km,顶管段总长7.3km,明挖段总长 17.45km。
1.1.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
不少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
1.1.9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现场服务、■
编制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
1.1.10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等编制单位):
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申请人须
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①、②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和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1.2.4 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本市已建立诚信档案,并可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查询档案信息。
1.2.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资格或以上。
1.2.6 申请人委派的建筑、结构专业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其他专业负责人需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者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2.7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8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需要 / □不需要 ):
投标申请人自
2012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9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需要 / □不需要 ):
项目负责人自
2012年
1月
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 )。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10 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
联合体成员(包括牵头方)不能超两名,应以
具备工程相应设计资质要求的企业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1.3 投标报名
1.3.1 报名时间为
2017年
7月
3日
9时
30分至
2017年
7月
7日
16时
30分,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栋108)指定窗口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3.1.1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份,表格可从www.dlztb.cn
1.10 招标管理机构
1.10.1 名称:
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
1.10.2 邮政编码、地址:
511300、广州市增城区园圃路4号
1.10.3 电话(手机)号码:
020-82639502
1.10.4 传真号码:
020-82639502
1.10.5 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