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2017年度陕京四线线路工程项目部外租(大型车辆)
项目编号 2017-0203368-GDJ-0003262
一. 招标条件
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施工段桩号起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的BA064号桩,止于乌审旗与伊金霍洛旗的交界处的BA211(BB000)号桩。管道由南向北敷设,全长约133.9公里,包括 4#,5#,6#,7#,8#共五座阀室。管道所经地区为一级、二级和三级,管道规格为D1219*18.4mm、D1219*22mm和D1219*26.4mm,X80钢,管道设计压力12Mp。本标段穿越铁路2条,高等级公路3条。项目工期要求紧,线路较长,连头点较多,施工设备和冷弯管都需要频繁吊装及倒运。 (2)、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 (3)、工期:2017 年08月01日至2017年11月30日 (4)、具体情况见招标编号为HPEC-FW(SSDC)-2017-010的招标文件。
①河北华北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陕京四线线路工程项目部,生产所需18吨至40吨货车车辆启用年限在7年以内;25吨至50吨吊车启用年限在10年以内; ②车辆均在陕京四线各分部及项目区域内施工使用,招标方概不承担所有车辆的异地调遣费用及停车费、住宿、食宿等费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500万),必须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并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实体、有独立的开户银行及帐号、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中同时投标; (4) 证照齐全且具有道路运输、道路交通、吊装作业能力的企业。 (5)车辆拥有数量14台以上,完好率达到100%符合我公司要求; (6) 全部车辆资产所有权为投标人自有,不得租赁;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07月11日 08时30分00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