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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大方发电有限公司存量石膏及余量石膏区外公路运输销售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12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贵州大方发电有限公司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存量石膏及余量石膏区外公路运输销售项目,作为招标人特发布本公告,征集有意参加

 贵州大方发电有限公司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存量石膏及余量石膏区外公路运输销售项目,作为招标人特发布本公告,征集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合格的投标人。

一、项目法人:贵州大方发电有限公司
二、招 标 人:贵州大方发电有限公司
三、招标内容:
序号 标段名称 内容 标书费(元)
1 存量石膏及余量石膏区外公路运输销售项目 区外公路运输销售余量石膏4万吨及存量石膏6万吨,合计10万吨。区外公路运输销售定义:销售运输半径超过80公里的区域,必须为公路运输。合同履行期限为壹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 1000
四、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资质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必须是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必须是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4、必须是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的企业。
5、投标申请人及其子公司与中国华电集团公司贵州公司及所属企业不存在尚未了结的诉讼、法律纠纷等问题。要求提供近两年内未发生相关情况的声明或证明材料。声明或证明材料可以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情况报告(承诺书)或由律师事务所、企业法律顾问(具有律师执业资格)、检察机关、司法机关中的任意一个出具的材料原件的复印件(扫描件)。
6、投标人未同时与其他方组成联合体或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7月11日至7月17日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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