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2017年服务器硬件扩容设备采购(比选编号:MY-1701C6JD-BJ-018 ),采购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贵单位参加比选。
1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1 项目概况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2017年服务器硬件扩容设备采购
1.2 比选内容
1台机架式存储设备,24块900G硬盘,1台千兆24口交换机。
1.3 划分标包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最高限价:机架式存储含税最高限价48000元/台,硬盘含税最高限价4000元/块,千兆24口交换机含税最高限价6000元/台。
2 资格条件
2.1 参选人资格条件
2.1.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 参选人应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设备生产供应经验的制造商或本项目代理商,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参选人为代理商的,应由制造商出具使用代理商参选证明文件(代理授权书),明确产品销售和服务的分工界面,并承诺对参选人所销售产品提供技术支持。参选人和制造商为不同法人实体的均视为代理参选,参选人和制造商为母子公司关系,则视为制造商参选。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 参选人应提供2015年度和2016年度经外部审计后的财务审计报告。
(4) 参选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ISO9000)证书;
(5) 参选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如果注册资本为外币,则按照注册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
(6) 参选厂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 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 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参选人资格的;
(7) 在与中国铁塔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8) 相关产品在中国铁塔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3.1 纸质比选文件获取
3.1.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07月11日至2017年0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