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已报河津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受河津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河津市一号排水泵站电气部分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Z14080001591710628203
2.3资金预算:185.6919万元
2.4项目实施地点:河津市一号排水泵站
2.5工期:60日历天
2.6招标内容:室内电气及室外双回路电工程(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行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拟派往本项目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7月10日8时00分起至2017年7月14日18时00分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