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为长江海事局船舶保险服务采购项目。该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江海事局,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内容
长江海事局及所属分支局船舶保险,主险为一切险,附加险有沿海内河船舶保险附加四分之一碰撞、触碰责任保险;沿海内河船舶保险附加螺旋桨、舵、锚、锚链及子船单独损失保险;机器设备损坏保险;视为对第三方碰撞责任险;拖带责任险;海事作业意外倾覆、沉没保险等。
投保船舶数量: 345艘(含趸船135艘)。
投保期:2017年9月1日00:00时至2018年8月31日24:00时。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
2.1.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1.2 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设立的保险公司,母公司或分支机构办公地点在长江沿线宜宾、泸州、重庆、宜昌、荆州、岳阳、武汉、黄石、九江、安庆、芜湖、南京、镇江、江阴、南通、太仓等地区有设置;
2.1.3 投标人必须持有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具有中国保监会批准的经营船舶保险业务资格。
2.2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三年(2014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2.3 业绩要求:近两年(2015年和2016年)有类似项目业绩。
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各保险公司只能授权唯一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本次投标。
3、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于2017年 7 月 11 日至2017年 7 月 18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00时至16: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