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蒲都高速公路TJ-5标项目发包人为四川天府机场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该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大宗物资已具备采购条件。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蒲都高速公路TJ-5标项目部为招标人,现对本工程所需压浆剂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简介
由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成都经济区环线高速公路蒲江至都江堰项目TJ-5标段,起讫里程为:K348+650~K361+000,全长12.35km,起点位于邛崃市大同乡,途经茶园乡、新场镇、王泗镇,终点位于大邑县悦来镇。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建设标准,设计速度120km/h,路基宽度33.5m。
本标段主要工程规模为:桥梁8座,其中大桥7座,特大桥1座,合计2918m;预制20m箱梁465片,预制40mT梁637片;隧道1座,合计365m(折合双线),桥隧比27%;路基土石方总挖方约为309.981万方、总填方约为227.488万方;互通1座,涵洞、通道34道及附属等工程。
2.2 招标内容:本次公开招标物资为项目需用的压浆剂材料,具体数量见表1:物资需求表。
表1 物资需求表
名称 规格
型号 单位 需用
保证金 备注
压浆剂 吨 225 PDYJJ01 1000元整 壹万元整 转账
备注:以上招标物类别、规格及数量仅作为本次招标依据,各包件招标人在供货过程中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结算时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一般纳税人资格;生产商有合法有效的许可证(若行业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若行业必须具备)等相关证件;
3.2生产商具有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若行业必须具备),代理商具有生产商合法有效授权书,具有与采购项目相适应的供货能力。代理商代理的产品生产商需满足招标人对生产商的要求。
3.3 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且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信誉保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具有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5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具有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6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7 有与采购项目相适应的运输工具、运输和组织能力,能承担与此相关的服务和管理。
3.8 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一票制17%增值税专用发票。
4. 招标安排
4.1招标方式
(1)本次采购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2)投标人对包件应一包一投。
4.2招标公告
(1)公告时间:2017年07月11日至2017年07月15日(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