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广东省航道局(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外公开招标,现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2、的名称、资金来源、项目概况、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矾石水道航道工程锚地调整方案研究(以下简称“矾石项目”)
(2)项目地点:深圳市、东莞市;
(3)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4)项目招标控制价:
矾石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120万元。
(5)项目概况:
矾石航道位置优越,与广州港进港航道基本平行,同时串联了深圳和香港航运中心,其上下所衔接的水运资源丰富,航运畅通,四通八达,其航运发展潜力巨大,是珠江水运主通道之一。
矾石航道目前维护等级已不能满足实际的通航需求,本项目将研究通过航道整治等方法,充分挖掘矾石航道的通航潜力,达到万吨级航道标准,其中矾石水道沙角至深中通道17.5km段为上段,建设标准拟为10000吨级船舶全潮双向通航航道,深中通道至蛇口港19.7km段为下段,拟为10000吨级全潮双向兼顾特种海洋装备乘潮单向通航航道。主要工程措施为疏浚。
(6)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了解受本项目影响的锚地现状、功能、自然条件等,分析受影响情况,并提出锚地调整方案、通航安全保障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为矾石水道航道工程的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7)项目工期: 自合同签订日起90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法人资格;
具备以下资质:港口河海工程甲级咨询资质。
(3)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近五年内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有关部门或甲方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②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④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进行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进行投标。”)
4、 投标报名事项
(2)报名时间: 2017 年7月11日至2017 年7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4: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