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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农安县迎宾路道路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18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2017年农安县迎宾路道路改造工程监理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农安县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1.招标条件

2017年农安县迎宾路道路改造工程监理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农安县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范围如下:
本次招标的 2017年农安县迎宾路道路改造工程,位于农安县迎宾路立交桥两侧引道,对1391米引道采用8厘米C25钢筋网喷射混凝土及锚固钢筋对挡墙进行初期支护,再用钢筋混凝土框架梁配合对拉锚杆联合加固,同时设置SS级标准混凝土护栏、防声屏障及附属设施。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本工程监理服务期2017年8月18日至2017年10月1日。
2.2计划工期:2017年8月18日至2017年10月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丙级或丙级以上监理资质证书,具有近5年内监理过类似项目的施工监理经验的监理单位均可提出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4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住房与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颁布的《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应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原件附入投标文件中,对未按规定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包括单位和个人)将不能通过投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17日~2017年7月2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双休日及法定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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