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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北屯市至滨湖大道道路及附属景观工程(西湖段)建设项目监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18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新疆北屯市至滨湖大道道路及附属景观工程(西湖段)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新疆北屯市至滨湖大道道路及附属景观工程(

新疆北屯市至滨湖大道道路及附属景观工程(西湖段)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新疆北屯市至滨湖大道道路及附属景观工程(西湖段)已由师发改委以十师(基础设施)备【2017】8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管理处,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疆北屯市至滨湖大道道路及附属景观工程(西湖段)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北屯市

2.3 建设规模:总建设面积1617800平方米玉水广场、戈壁水乡、琼玉桥、知玉桥、炫舞剧场、游客接待中心、知玉广场、管理亭、生态停车位、水韵码头、健身空间、服务管理房、七岛连珠、绿影廊架、科普廊架、科普摄影平台、儿童活动天地、垂钓平台、配套设施等;

2.4 工程投资:23950.2万元;

2.5 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标段;

2.6 招标范围:本建设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

2.7 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报名按数量有限制执行(控制在15家以内,超过15家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实行资格预审);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12日至2017年5月16日,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dlztb.com/)上进行网上报名,并于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4时00分,下午16时00分至19时30分(北京时间),在北屯市老社保楼7楼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北屯市天骄分公司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进疆备案证(疆外企业)、十师北屯市信用管理手册、网上报名回执单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未在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5.2 招标文件售价:每个标段500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地点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递交地点:第十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厅(北屯新区土地学会楼一楼);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公告媒体

本招标公告在新疆生产建设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和第十师北屯市门户网发布。

8.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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