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哈尔滨铁路局物资处委托,对哈尔滨铁路局物资中心生产用车购置项目进行网上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资金来源:计改函[2017]48号
二.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采购的物资种类、数量、交货地点及投标限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2.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少于15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代理商必须具有机动车经营许可及制造商出具的合格有效的授权证明。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投标产品必须完全符合机动车道路运输管理规定,能够在黑龙江省各城市注册登记并办理营运手续。
9.投标产品必须是发改委《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和《汽车车型》公告产品,并符合GB71495-2002(Ⅱ)、GB17691-2005(国Ⅳ)和GB3847-2005国家车辆产品安全标准。
10.交货日期:2017年8月30日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