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XZRFSGZB-20170704
一、招标条件
本 阿里地区措勤县光伏电站二期工程建设项目 已由 西藏措勤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措发改项审初【2017】13号文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措勤县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工程规模:扩建措勤县光伏电站,扩建规模光伏1MWp,储能5MWh,扩建电站与县城既有水电站、光伏一期等电源并联运行,为独立型微电网电站。
2、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图纸。
3、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电站的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质保期内维保服务等过程和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所有内容。
4、建设地点:西藏自治区措勤县境内。
5、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援藏资金,已落实。
6、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运营资金承担本项目建设;
3、投标人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4、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类似工程业绩,并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6、本项目不接受非独立法人和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7年7月17日至2017年7月21日,每天上午10:00—12:30,下午15:30-18:00(北京时间,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