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兴县县域北部区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已由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兴发改发〔2017〕60号文件批复,项目总投资6201.96万元,建设资金来自国家、省市补助和县政府自筹。招标人为兴县环卫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兴县县域北部区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建设项目,位于兴县魏家滩镇、瓦塘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个生活垃圾填埋场、2个渣土场和2套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填埋场日处理生活垃圾80t/d,渣土场日处理渣土量92t/d,生活垃圾收运系统日处理生活垃圾80t/d。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范围为北部区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填埋场、生活垃圾收运系统、渣土场的施工和验收阶段全过程的监理服务,划分为一个施工监理标段。
2.3计划工期:计划于2017年8月20日开工,2018年6月30日竣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国家级市政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2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五年(2012年6月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
4、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17日至2017年7月21日18时前,(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