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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大数据开放共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和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关键技术北京市工程实验室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第3包公开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19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受北京奇安信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对北京奇安信科技有限公司安全大数据开放共享公共

 受北京奇安信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对北京奇安信科技有限公司安全大数据开放共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和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关键技术北京市工程实验室创新能力建设项目(WKZB1710BJM300603)第3包—网络设备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名称:安全大数据开放共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和
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关键技术北京市工程实验室创新能力建设项目
6、 招标内容:
包号 包名称 采购内容 数量 产品所用于项目名称
中标后,招标人将按照产品所用于的不同项目名称分别签订合同。 供货期要求 交货地点
3 网络设备 万兆交换机 8 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关键技术北京市工程实验室创新能力建设项目 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周内 北京
40GB DAC线缆 10 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关键技术北京市工程实验室创新能力建设项目
10GB-SR模块 350 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关键技术北京市工程实验室创新能力建设项目
10GB-LR模块 40 安全大数据开放共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10GB-ER模块 6 安全大数据开放共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千兆光转电模块 20 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关键技术北京市工程实验室创新能力建设项目
接入交换机 30 安全大数据开放共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10GB DAC线缆 20 安全大数据开放共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10GB-SR模块 120 安全大数据开放共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注:包是最小的投标单位,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和合同授予均以包为单位,投标人必须就整个包进行响应,不得仅对包内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7、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投标人;
2). 购买了招标文件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3). 投标人应为所供交换机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且代理商投标和制造商不得同时投标,否则代理商和制造商均失去投标资格;代理商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制造商直接投标时,则无需提供授权书;
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从2017年7月17日至 2017年7月24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11:00、下午13:30-16:30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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