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汕头市交通运输局的委托,对汕头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线路经营权(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编号:GDJR201715
二、名称:汕头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线路经营权(第二次)
三、招标内容:按照市委市政府大力发展便民公交部署,为合理构筑公交线网,逐步实现城乡公交一体化,不断满足市民出行需求,推进公共交通服务均等化,本次招标推出1条公交线路经营权。
第41路:莲塘新辽-珠津工业区,线路走向:大学路-潮汕路-杏花路-护堤路-金湖路-长江路-黄山路-金砂路-泰山路(火车站)-珠津工业区。线路配置纯电动公交车15辆。投标人须为汕头市中心城区(龙湖区、金平区)城市公共汽车客运企业。
四、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须具有工商部门核发具有公共汽车客运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为汕头市中心城区(龙湖区、金平区)城市公共汽车客运企业;
3.投标人应具有相应的投资能力,须有不少于4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自有资金证明;
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在金平区或龙湖区具有相应的充电站场设施或用地,用于车辆停放和充电配套;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7月17日至2017年7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