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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塘公寓复建房临时用电工程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0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谷里街道办事处的泉塘公寓复建房临时用电工程,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现已落实。现对本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谷里街道办事处的泉塘公寓复建房临时用电工程,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现已落实。现对本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泉塘公寓复建房临时用电工程
2、工程地点:南京市江宁区谷里街道
3、招标范围:泉塘公寓复建房临时用电工程
4、工程规模:泉塘公寓复建房临时用电工程(详见工作量清单)
5、要求工期:45日历天。
三、 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2、资格审查资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1、投标申请人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工程三级及以上;
2、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须提供有关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资质证书副本;
2、项目负责人的资质注册证书;
3、以上需要提供的承诺书原件。
4、拟参加本工程报名的各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需到达现场参加报名。其中项目经理需携带有效的建造师证书、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以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现场参加报名,否则不予报名。
报名时请提交以上资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未能携带以上材料或缺项的不予报名。报名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注:以上提供的资料要与投标文件资料一致)
五、投标报名方法:
1、投标申请人可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报名。
2、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指定地点开始投标报名的时间自2017年7月18日上午10时00分 至 2017年7月25日上午10时00分止,(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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