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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然高勒煤矿西一盘区补充勘探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1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受神华地质勘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塔然高勒煤矿西一盘区补充勘探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合

 受神华地质勘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塔然高勒煤矿西一盘区补充勘探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竞标。

1、招标编号及招标文件编号
招标编号:CSIEZB170106052
项目名称:塔然高勒煤矿西一盘区补充勘探工程
2、招标内容
第1标段:设备搬迁、钻探施工、地质编录(包括放射性编录)、封孔、钻后地面平整(包含完成上述工作所需的一切材料)
第2标段:设备搬迁、钻探施工、地质编录(包括放射性编录)、封孔、钻后地面平整(包含完成上述工作所需的一切材料)
第3标段:设备搬迁、钻探施工、地质编录(包括放射性编录)、封孔、钻后地面平整(包含完成上述工作所需的一切材料)
第4标段:煤质及岩样、水质化验
第5标段:铀矿化验
标段 钻孔数(个) 工作量 备注
第1标段(地质孔) 9 6386 m
第2标段(地质孔) 10 6102 m
第3标段(地质孔) 9 6115 m
第4标段(煤质测试化验) 39 1642件(组)
第5标段(铀矿测试化验) 28 200件(组) 预计200件,最终取决于异常段
3、计划工期
施工单位须在接到甲方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进场,10日内按要求上齐所有设备,第1、2、3标段6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野外施工任务;第4、5标段应在样品取走后20日历天内出化验成果,提交电子版化验报告,在取走最后一批样品后20个日历天内提交全部纸质化验报告。
4、建设地点
塔然高勒煤矿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境内,行政区划属杭锦旗管辖。
5、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6、投标人条件和资质要求
6.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1、2、3标段: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地质钻探甲级资质或固体矿产勘查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复印件)
(2)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资质证书复印件)
(3)项目经理要求:地质或钻探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任职年限不少于5年;(以证书获取日期为准)
(4)项目技术负责人:地质或钻探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任职年限不少于10年;(以证书获取日期为准)
(5)设备要求:要求用于本工程的TXB-1000A、XY-5、XY-6型等满足工程要求的钻机及配套设备6台(套)及以上;(提供购买发票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6)业绩要求:2014年至今完成煤田地质勘探类工程项目5项(含)及以上,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应至少包含合同、主要工作范围页及盖章签字页)
第4、5标段:
(1)资质要求:具有地质试验测试(岩矿鉴定、岩矿测试)资质甲级;(资质证书复印件)
(2)具有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或实验室认可证书;(资质证书复印件)
(3)项目经理:煤田地质或化学化验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任职年限不少于5年;(以证书获取日期为准)
(4)项目技术负责人:煤田地质或化学化验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任职年限不少于10年;(以证书获取日期为准)
(5)业绩要求:2014年至今完成煤田地质或化学化验类工程项目5项及以上,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30万元;(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应至少包含合同、主要工作范围页及盖章签字页)
6.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7月18日至2017年7月25日。上午8:30-下午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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