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招标人勐腊县象明彝族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勐腊县象明彝族乡人民政府弥补进村道路硬化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本招标计划已获得相关部门批准,项目资金已落实。欢迎满足投标资格、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信誉良好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名称:
勐腊县象明彝族乡人民政府弥补进村道路硬化项目
二、招标编号:YNLDZB-201704XSBN-067C
三、工期:合同签订后60天。
四、质量要求:按国家及相关行业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五、项目地点:勐腊县象明彝族乡。
六、采购内容:详见后附货物采购清单。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与企业资质相对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类建造员及以上执业资格或公路工程类建造员及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各投标人于2017年7月18日至2017年7月3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
